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m)

结构类型室内或土中露天
排架结构装配式10070
框架结构装配式7550
现浇式5535
剪力墙结构装配式6540
现浇式4530
挡土墙地下室墙壁等装配式4030
现浇式3020

注:1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取表中装配式结构与现浇式结构之间的数值; 2 框架-剪力墙结构或框架-核心筒结构房屋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取表中框架结构与剪力墙结构之间的数值; 3 当屋面无保温或隔热措施时,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宜按表中露天栏的数值取用; 4 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的局部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8.1.2 对下列情况,本规范表8.1.1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宜适当减小: 1 柱高(从基础顶面算起)低于8m的排架结构; 2 屋面无保温、隔热措施的排架结构; 3 位于气候干燥地区、夏季炎热且暴雨频繁地区的结构或经常处于高温作用下的结构; 4 采用滑模类工艺施工的各类墙体结构; 5 混凝土材料收缩较大,施工期外露时间较长的结构。

8.1.3 如有充分依据对下列情况,本规范表8.1.1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大: 1 采取减小混凝土收缩或温度变化的措施; 2 采用专门的预加应力或增配构造钢筋的措施; 3 采用低收缩混凝土材料,采取跳仓浇筑、后浇带、控制缝等施工方法,并加强施工养护。 当伸缩缝间距增大较多时,尚应考虑温度变化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

8.1.4 当设置伸缩缝时,框架、排架结构的双柱基础可不断开。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 8 构造规定 8.1 伸 缩 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