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型材壁厚
5.5 平开窗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5mm,推拉窗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2mm。 5.5 平开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8mm,推拉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5mm。 JG/T180 JG/T140
5.5 平开窗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5mm,推拉窗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2mm。 5.5 平开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8mm,推拉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5mm。 JG/T180 JG/T140
一、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相关条文 8.12.5 竖井大小除应满足布线间隔及端子箱、配电箱布置所必需尺寸外,宜在箱体前留有不小于o.8m的操作、维护距离,当建筑平面受限制时,可利用公共走道满足操作、维护距离的要求。 8. 12.7 竖井内高压、低压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之间应保持不小于0.3m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并且高压线路应设有明显标志。 8. 12.8 电力和电信线路,宜分别设置竖井。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电力与电信线路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或采取隔离措施。 二、电井设置的几种方案列举 1、强、弱电井合并设置,完全考虑利用公共部位作检修空间的情况。 2、强、弱电井合并设置,既考虑进人又考虑利用公共部位作检修空间的情况。 ...
田径场 小学宜设 200m环形跑道+1至2组60m直道。 中学宜设 200m、300m、400m环形跑道+1至2组100m、110m直道。 分跑道宽度:1.22m+0.01m。 400m跑道宜设8条分跑道。 中小学400m跑道 规格 占地尺寸:174.03mX92.08m 环形道: 弯道半径(内沿):36.5m 两圆心距:84.39m 分道数:不小于6 分道宽:1.22m 直道: 总长度 130m 分道数量:8 200m跑道 长X宽 弯道半径 92.008X42.2 52.248 90.866X44.2 49.106 85.158X54.2 33.398 300m跑道 138.897X61.08 80.257 134.33X69.08 67.69 130.906X75.08 58.266 350m跑道 158.189X71.08 89.549 154.764X77.08 80.124 ...
包含 DGN 线型的 Dwg中的任意图元粘贴到新图时会携带所有DGN数据,使 DWG 文件变得臃肿,包含的非必要数据无法清除并随复制粘贴功能传播,下载官方补丁可修复,防止复制时携带大量不可清除非必要数据。 经测试,补丁仅对复制粘贴有效,对已有DGN污染文件执行pu无效,解决方法是安装补丁后整图复制粘贴至新图另存可去除冗余数据。 https://knowledge.autodesk.com/support/autocad/downloads/caas/downloads/content/autocad-C2-AE-dgn-hotfix.html 此为cad2013 2014补丁。 下载后检查CAD根目录AcDgnLS.dbx文件版本,如果是19.0.55.0 或19.1.18.0则可以使用本补丁,如果不是则无需使用。 关闭所有开启的AutoCAD程序,根据你的CAD版本选择32位或64位,将补丁压缩包内文件拷贝到根目录覆盖源文件(建议先备份),之后复制粘贴即不会携带多余不可清除数据。
1 键入region,然后框选要求形心的图形转换成面域(图形必须用多段); 2 键入massprop,出现文本窗口,记下“centroid”中的x,y对应的数值; 3 键入point,输入坐标数值,格式为“x,y”回车即可看到图形质心点。
将画面ctrl+a全选 使用移动(m)命令,输入第一点位置0,0,0 确定,然后输入第二点位置 0,0,1e99(是数字一英语字母E和数字九九)确定 将画面ctrl+a全选 .使用移动(m)命令,输入第一点位置0,0,1e99 确定,然后输入第二点位置0,0,-1e99确定 使用移动(m_)命令,输入第一点位置0,0,-1e99 确定,然后输入第二点位置 0,0,0确定 这样Z轴就归零了,原理是将问题的点全部移至正无穷,再移至负无穷,最后再移回到0坐标 天正独有 命令:TYBG (统一标高)
住宅楼梯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3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00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6.3.4 楼梯为剪刀梯时,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1.30m。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中小学楼梯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8.7 楼 梯 8.7.1 中小学校建筑中疏散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8.7.2 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8.7.3 中小学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应少于3级,且不应多于18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0.15m; 2 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6m; 3 楼梯的坡度不得大于30°。 8.7.4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8.7.5 楼梯两梯段间楼梯井净宽不得大于0.11m,大于0.11m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宜为0.10m~0.20m。 8.7.6 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宽度为2股人流时,应至少在一侧设置扶手; 2 楼梯宽度达3股人流时,两侧均应设置扶手; 3 楼梯宽度达4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中间扶手两侧的净宽均应满足本规范第8.7.2条的规定; 4 中小学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0m,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水平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 5 中小学校的楼梯栏杆不得采用易于攀登的构造和花饰;杆件或花饰的镂空处净距不得大于0.11m; 6 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上应加装防止学生溜滑的设施。 8.7.7 除首层及顶层外,教学楼疏散楼梯在中间层的楼层平台与梯段接口处宜设置缓冲空间,缓冲空间的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 8.7.8 中小学校的楼梯两相邻梯段间不得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 8.7.9 教学用房的楼梯间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 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H 建设用地 development land E 非建设用地 non-development land 2.0.2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2.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 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R 居住用地 residential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commercial and business facilities M 工业用地 industrial W 物流仓储用地 logistics and warehouse S 交通设施用地 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U 公用设施用地 municipal utilities G 绿地 green space 2.0.3人口规模population 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5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single-category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6人均居住用地residential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7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8人均交通设施用地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交通设施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9人均绿地green space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10人均公园绿地park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园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11城市建设用地结构composi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得出的比重,单位为%。 2.0.12气候区climate zone 指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以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相对湿度为主要指标,以年降水量、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和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辅助指标而划分的七个一级区。 用地标准 4.1一般规定 4.1.1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块用地应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分片布局的城市(镇)应先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4.1.2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范围应一致。 4.1.3用地规模应根据图纸比例确定统计精度,1/10000图纸应精确至个位,1/5000图纸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4.1.4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一致,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4.1.5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附录A附表的格式进行汇总。 4.1.6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 4.2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4.2.1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 ~ 105.0 m/人内确定。 4.2.2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 ~ 115.0 m/人内确定。 气候区 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取值区间 允许调整幅度 规划人口规模 ≤20.0万人 规划人口规模 20.1 ~ 50.0万人 规划人口规模 >50.0万人 Ⅰ、Ⅱ、Ⅵ、Ⅶ ≤65.0 65.0 ~ 85.0 >0.0 >0.0 >0.0 65.1 ~ 75.0 65.0 ~ 95.0 +0.1 ~ +20.0 +0.1 ~ +20.0 +0.1 ~ +20.0 75.1 ~ 85.0 75.0 ~ 105.0 +0.1 ~ +20.0 +0.1 ~ +20.0 +0.1 ~ +15.0 85.1 ~ 95.0 80.0 ~ 110.0 +0.1 ~ +20.0 -5.0 ~ +20.0 -5.0 ~ +15.0 95.1 ~ 105.0 90.0 ~ 110.0 -5.0 ~ +15.0 -10.0 ~ +15.0 -10.0 ~ +10.0 105.1 ~ 115.0 95.0 ~ 115.0 -10.0 ~ -0.1 -15.0 ~ -0.1 -20.0 ~ -0.1 >115.0 ≤115.0 <0.0 <0.0 <0.0 Ⅲ、Ⅳ、Ⅴ ≤65.0 65.0 ~ 85.0 >0.0 >0.0 >0.0 65.1 ~ 75.0 65.0 ~ 95.0 +0.1 ~ +20.0 +0.1 ~ 20.0 +0.1 ~ +20.0 75.1 ~ 85.0 75.0 ~ 100.0 -5.0 ~ +20.0 -5.0 ~ +20.0 -5.0 ~ +15.0 85.1 ~ 95.0 80.0 ~ 105.0 -10.0 ~ +15.0 -10.0 ~ +15.0 -10.0 ~ +10.0 95.1 ~ 105.0 85.0 ~ 105.0 -15.0 ~ +10.0 -15.0 ~ +10.0 -15.0 ~ +5.0 105.1 ~ 115.0 90.0 ~ 110.0 -20.0 ~ -0.1 -20.0 ~ -0.1 -25.0 ~ -5.0 >115.0 ≤110.0 <0.0 <0.0 <0.0 4.2.4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部分山地城市、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0m/人。 4.2.5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 4.3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4.3.1规划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m/人) 建筑气候区划 I、II、VI、VII气候区 III、IV 、V气候区 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28.0 ~ 38.0 23.0 ~ 36.0 4.3.2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5m/人。 4.3.3规划人均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2.0m/人。 4.3.4规划人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0.0m/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m/人。 4.3.5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规划单项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 4.4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4.4.1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规划建设用地结构 类别名称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 居住用地 25.0 ~ 4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0 ~ 8.0 工业用地 15.0 ~ 30.0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0.0 ~ 30.0 绿地与广场用地 10.0 ~ 15.0 4.4.2工矿城市、风景旅游城市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用地分类 3.1一般规定 3.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3.2城乡用地分类 3.2.1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8中类、17小类。 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H 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以及独立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H12 镇建设用地 非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4 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心城区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 铁路用地 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 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 续表一 ...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中: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套 型 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m²)不小于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
雀替是中国古建筑的特色构件之一。宋代称“角替”,清代称为“雀替”,又称为“插角”或“托木”。通常被置于建筑的横材(梁、枋)与竖材(柱)相交处,作用是缩短梁枋的净跨度从而增强梁枋的荷载力;减少梁与柱相接处的向下剪力;防止横竖构材间的角度之倾斜。其制作材料由该建筑所用的主要建材所决定,如木建筑上用木雀替,石建筑上用石雀替。 雀替是中国建筑中的特殊名称,安置于梁或阑额与柱交接处承托梁枋的木构件,可以缩短梁枋的净跨距离。也用在柱间的挂落下,或为纯装饰性构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梁头抗剪能力或减少梁枋间的跨距。宋代称“角替”,清代称为“雀替”,又称为“插角”或“托木”。 通常被置于建筑的横材(梁、枋)与竖材(柱)相交处,作用是缩短梁枋的净跨度从而增强梁枋的荷载力;减少梁与柱相接处的向下剪力;防止横竖构材间的角度之倾斜。其制作材料由该建筑所用的主要建材所决定,如木建筑上用木雀替,石建筑上用石雀替。雀替的制式成熟较晚,虽于北魏期间已具雏形,但直至明代才被广为应用,并且在构图上得到不断的发展,至清时即成为一种风格独特的构件。其形好似双翼附于柱头两侧,而轮廓曲线及其上油漆雕刻极富装饰趣味,为结构与美学相结合的产物。明清以来,雀替的雕刻装饰效果日渐突出,有龙、凤、仙鹤、花鸟、花篮、金蟾等各种形式,雕法则有圆雕、浮雕、透雕。 唐代建筑上不用雀替,宋、辽、金、元的一些高级建筑上也有不用雀替的实例。南北朝、宋代早中期和辽代的雀替质朴无华。宋、辽的一些雀替有上下二木构成。宋末和金代的雀替在其下部出现了蝉肚造型,元代的蝉肚造型最繁复,从明至清的蝉肚造型逐渐变简洁,但在底部另加一斗一拱。从明朝开始,雀替的前端部出现了鹰嘴突样式,鹰嘴突的造型在清代最显著。明、清的雀替不仅彩饰,还浮雕卷草和龙等图案。 雀替有七类 大雀替 用大块整木制成,上部宽,逐步向下收分后,在底部还加一个大斗,然后再整体地放置于柱头上。 雀替 属于在古建筑上最多见的一个雀替种类,体积明显小于大雀替,其位置在柱与梁枋交接处的下部,其造型不似大雀替在二度空间上多向发展,而向左或右及下发展。 小雀替 此类雀替主要用于室内,因体积小,本身造型没有太多时代性变化。 通雀替 此类雀替的外形与雀替相比没有大的不同,主要区别在于结构:柱子两侧的雀替是分别而插入柱身的,但通雀替则是柱子两侧的雀替为一个整体,它是穿过柱身而成立的。 骑马雀替 当二柱距较劲,并在梁柱交接处还要用雀替,此时两个雀替因距离过近而产生相碰连接的现象,骑马雀替就此形成。但其装饰意义远大于实用意义。 龙门雀替 此类雀替专用于牌楼上,为使美观,故造型格外华丽。相较于其他雀替,龙门雀替多云墩、梓框、三福云等结构性造型样式。 花牙子 又称挂落,纯粹起装饰作用。虽毫无力学上的使用价值,但变化万千,所以常被用于园林建筑的梁枋下,以增加园林建筑的观赏性。 雀替 安徽绩溪三雕博物馆馆藏 苏州民居檐下“狮子绣球” 苏州狮子林正气亭戏台“狮子绣球” 浙江胡雪岩故居百狮厅鎏金“太狮少狮” 全晋会馆戏台“太狮少狮” 安徽泾县花戏楼台檐雕梁 安徽黄山潜口清园垂花门楼 安徽绩溪紫云山庄转通楼侧厅檐下“八仙” 杭州胡雪岩故居芝园走廊 杭州胡雪岩故居芝园廊檐 贺州朝东镇戏台 东阳卢宅 宁波秦氏支祠正殿额枋《三国演义》之“关羽护嫂” 浙江兰溪诸葛长乐村丞相祠堂“封神榜”故事人物 浙江金华太平天国侍王府议事厅 云南会泽江西会馆 苏州民居檐下撑拱 四川成都青羊宫大门 浙江永康徐震二公祠享殿